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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大服務身心障礙者族群,本院已設立身心障礙者鑑定門診為您服務 |
鑑定類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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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限申請鑑定第1類、第4類
第1類: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心智功能
第4類:循環、造血、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|
鑑定門診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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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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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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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院經衛生局核准,目前可進行第一類(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
心智功能)、第四類(循環、免疫與 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) 身心障礙鑑定。
2、為避免等候鑑定時間,請家屬及病患於重新鑑定日期前1-2個月, 進行鑑定以保障福利身分之延續。
3、若病患無法回答,或有表達之困難,則須家屬為代理人陪同施做鑑定。
4、於第二部份鑑定人員聯繫後,請至本院樹孝院區進行鑑定。 |
地址:台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6號。
連絡方式:04-23939995分機110、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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